规章制度

教育发展与校友事务办公室值班制度

2026年07月06日 14:54  点击:[]

2026611日处务会会议讨论通过)


第一章  

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学校总值班工作要求,健全教育发展与校友事务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本单位”)值班体系,保障寒暑假及特殊时段信息畅通、应急处置及时、场所安全稳定,防范各类风险,依据《中南大学总值班工作管理办法 (试行)》(中大办文字〔2020〕3 号)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在岗职工。因长期病假、产假、借调、进修、因公长期外出等特殊情形无法值班的,须提前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,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,可免予当期值班。

第三条 值班工作坚持全员参与、公平公正、责任到人、规范值守、上下联动原则,严格服从学校总值班室统一调度,确保值班工作无缝衔接。

第二章 值班安排与管理

第四条 值班范围覆盖寒暑假及上级要求的特殊时段。遇重大活动、应急任务等特殊节点,按学校通知延长值班时长、加密值班频次。

第五条 指定专人负责值班统筹、排班及对接学校总值班室。

第六条 排班规则

寒暑假及长假期排班遵循公平轮换、按需统筹、时段优化原则:

1.结合上一年度同期值班记录实行全员轮换排班,均衡各人值班频次与时段负担,避免人员长期集中值守假期中段。

2.因跟进重点专项工作等有固定在岗需求的人员,按照实际工作日程优先确定值班时段。

3.合理调配值班力量,增加假期前段、后段值班频次,适当减少假期中间时段值班天数,均衡整体值班压力。

4.在上述原则基础上采用轮转序号法排定班次,一轮结束后依次顺延重启;已获批免值班人员直接跳过排班序列。

第七条 调班与换班

值班表一经确定,原则上不得变更。确因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,严格执行以下要求:

本人须提前1日自行联系其他人员协商换班,双方达成一致后,由排班人更新台账并同步报备学校总值班室;

严禁无故空岗;未经报备的换班行为无效,相关责任由原值班人员承担;

无法自行协调换班的,可向部门申请协助,部门尽力统筹安排。

第三章 值班岗位职责

第八条 值班人员全面负责当班期间值守、联络、安全、应急、信息上报等工作,落实首办负责制。

1.到岗值守: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、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。确需临时离岗的,须落实顶岗人员并做好交接。

2.信息处置:及时接听值班电话、查收公共邮箱、接收文件通知,逐项登记,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。

3.应急上报:遇突发事件、安全事故、紧急通知、重要来访等情况,第一时间上报本单位负责人及学校总值班室,同步做好先期处置、联络跟进,严禁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谎报。

4.台账记录:规范填写《值班日志》,一事一记、要素完整、时序清晰,详细记录来电、来访、巡查、处置事项及待交接内容。

5.交接班: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,交接未办结事项、重点工作、注意事项;当班可办结事项必须当日处理完毕,不得遗留。

6.离岗检查:下班前关闭非必要水电、锁闭门窗,保持办公区域整洁。

第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不得泄露、扩散值班期间接触的涉密信息。

第四章 监督、考核与奖惩

第十条 监督检查

值班表、值班日志统一归档留存,接受学校总值班室督导检查。

学校总值班室采取现场检查、电话查岗等方式,不定期抽查值班到岗、履职情况。

第十一条 考核与奖惩

严格遵守本制度、认真履职、妥善处置应急事项的,在个人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。

出现无故缺勤、擅离职守、迟报漏报信息、违规私自换班等行为,予以内部通报批评;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、安全隐患或财产损失的,取消当年评优资格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追责。

第五章  

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,严格按照中南大学值班工作相关文件执行。

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教育发展与校友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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